— 客語教學專長 —

發展特色背景

訂定法規

《客家基本法》於107年1月31日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,成為國家兼容多元文化核心價值的重要里程碑。

《國家語言發展法》於108年1月9日公布施行,致力改善語言斷層危機、加強國家語言之保存與推廣、強化國家語言相關學習資源、提升國家語言能力及公務服務品質。

校園推動

本校人文社會學院於109年成立客家文化產業碩士學位學程,本學程以客家語言、文化產業、活動規劃以及休閒服務之專業為主要發展方向,推動客家產業轉型提升之產業型態。

本學程設有教育學程師資培育名額,為增進學生次專長教學能力及豐富學生就業機會,本學程開設客家語、國小教師加註專長、民族教育、文化教育等相關課程及工作坊,鼓勵學生培育次專長及提升次專長教學知能,培育國小客語師資人力及強化師資之客語教學能力。

預期目標

提升客語教學能力

開設客語加註課程及工作坊,包含客家語文溝通能力、語言學知識、客家文化與文學、客家語教學四個面向。

提升客家文化教學能力

開設客家聚落文化、餐飲文化、文化旅遊、文化體驗工作坊及客家  教育暑期研習營。
建置客家文化教學資料庫,強化校內客家花園之數位教學空間。
開設本土語/客語加註專長課程,提升師資專業素質。
辦理客家文化教育工作坊,提升客家文化專業知識。

執行內容

辦理客家教育暑期研習營,精進師資教學能力。